2013年6月19日 星期三

古亭國小前門噴泉及水車運轉時間

古亭國小前門噴泉及水車運轉時間

噴泉:07:00~13:00、停3小時、16:00~18:00

水車:07:00~10:00、停1小時、11:00~14:00、停1.5小時、15:30~17:30

2013年6月16日 星期日

臺北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聯合招生鑑定

臺北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http://site.hs.ntnu.edu.tw/hsnumusic103/download/

臺北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新 生
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藝術教育法。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設立標準(中華民國99年2 月25日教育部台參字第
0990028487C號函)。
三、臺北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工作計畫。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參、招生學校及錄取人數
一、新生
(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30 名。
(二)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30 名。
(三)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30 名。
二、轉學生
(一)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八年級1 名、九年級2 名。
(二)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八年級3 名。

古亭國小公告事項

公 告 內 容
【恭賀本校音樂班學生榮獲臺北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及美術班聯合招生鑑定金榜題名,成果斐然!!】
1.本校音樂班學生榮獲臺北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聯合招生鑑定成果豐碩,計有:
國立師大附中 13 位
楊凱智 林紓維 張耀文 劉芷淇 陳思穎
曾瀚萱 王亮尹 陳冠宇 張子婕 許舫綿
林君欣 張紫媫 杜云驊
市立仁愛國中 6 位
張耕慈 鄭文嵐 陳柔伊 陳劭寧 郭柏劭 鄭子悠
市立南門國中 5 位
陳永泰 廖珮妤 江柏萱 丁奕瑄 黃儆之
2.本校音樂班學生侯佩萱同學榮獲臺北市102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聯合招生鑑定金榜題名,錄取市立金華國中.
狂賀以上同學金榜題名,更祝福同學們鵬程萬里、一帆風順!


臺北市102學年度國小藝術才能音樂班聯合招生鑑定小組公告榜單
http://www.gtes.tp.edu.tw/board/show.asp?titleid=15940

標案有沒有被「綁標、綁規格、高價買到次級品」嗎?請參閱下列資料。

想瞭解  貴校的標案有沒有被「綁標、綁規格、高價買到次級品」嗎?請參閱下列資料。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0九三00二四一二六一號 
根據政府採購法 第二十六條 綜合 其他 
本解釋函上網公告者:本會企劃處 第三科  陳 (先生或小姐)
主旨:茲為避免機關辦理採購之技術規範有不當限制競爭情形,本會特請內政部營建署就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階段,臚列各種可能綁標之情形及因應措施如附件「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可能綁標行為態樣」,供各機關參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正本:總統府第三局、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省市政府、臺灣省諮議會、臺北市議會、高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
副本:內政部營建署、本會企劃處網站
                      主任委員 郭瑤琪


項次
發文字號
      題
依據採購法條文
上網日期
發文日期
有否補
充說明
字體較大者
1



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可能綁標行為態樣

工程項目
序號
可能綁標行為態樣
因應措施
磁磚工程
1
指定特定廠牌。如以「某某」窯業股份有限公司產品名稱作為指定採用規範標準。
1、建議依採購標的之功能或效益訂定規格條件。
2、如於招標文件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廠牌或型號者,應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於無法精確說明招標規範之前提下為之,並加註「或同等品」字樣。
2
指定特定廠牌之規格。如尺寸、厚度
1、不得抄襲特定廠商之規格資料。
2、所載明之尺寸特性,在目的及效果上不得限制競爭。例如:於設計圖面標示尺寸、厚度時加「±」(上下限)
門窗工程
1
鋁門窗、塑鋼門窗:提供門窗擠型斷面圖及需以擠型斷面驗收。
建議依功能或效益訂定規格條件。例如:鋁門窗僅需視需求規定:抗風壓、水密性、氣密性及表面處理之膜厚等。
2
採用以板片模造料技術模壓而製成之門框及門扇經調查國內目前僅有一家廠商製造。
不得限定採用特殊材質、規格或製程之產品。
3
鐵捲門:指定特定廠牌之門片型式。
於招標文件規定:本圖僅供參考,經機關審查具相同效果、功能、材料,品質相當或優於圖示產品,皆可採用
4
鑄鋁窗:指定特定廠牌之立面式樣。
同前項。
帷幕牆工程
1
指定特定廠牌之規格或型號或特定國家或協會之標準而未允許同等品。如指定帷幕牆骨架斷面擠型、安裝金屬配件尺度、或指定採用NBGQAANSIASTM等規範標準。
1、設計圖面建議廠牌及大樣圖均依採購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於無法精確說明招標規範之前提下為之,並加註「或同等品」字樣。
2、規範所定標準若非CNS或國際標準,應先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第六點規定審查並依採購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加註「或同等標準」字樣。
2
分包商資格不當限制且不符規定,如限定必須至少從事3次以上類似規模工作業績或電焊工應有5年以上工作資歷。
依工程規模及特性檢討其分包商資格之必要性。如確有就重要項目訂定分包廠商資格之必要者,須符合採購法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規定。
3
不當指定風雨試驗試體大小規格高於國內試驗機構所能承作,而必須送至國外特定試驗機構測試,藉以增加工程經費。
1、依工程規模及特性檢討其必要性。
2、技術服務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價者,建議於招標文件載明列為計算服務費用之除外費用。
4
貼面石材限定花色、產地國家或貼面面磚限定特殊規格
1、限產地國家(非我國),有違反採購法第六條第一項之虞。
2、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及「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相關「同等品」之規定檢討辦理。
5
限定帷幕牆結構設計者須為結構技師。
1、要求檢附專業技師(例如:結構技師或土木技師)提供之結構計算書。
2、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工程亦可由建築師設計。
門鎖五金
1
指定特定廠牌。如以「某某」門鎖五金有限公司產品名稱作為指定採用規範標準。
同磁磚工程第一項因應措施。
2
門鎖五金以公司英文代碼及型號標示,例如MIWA U9LA55-1ELMES ECL-05-UL5BEST NO.204-L等。
同前項。
天花板工程(明、暗架)
1
採用特殊規格骨架,如採防震骨架、大於2小時防火時效骨架。
1、視個案需求依採購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檢討,除確有必要者外,建議以CNS標準訂定。
2、不得限定採用特殊材質、規格或製程之產品。
3、應評估可能符合之國內生產廠商之家數,不得不當限制競爭。
2
指定石膏板採GRC造型硬板,生產廠商少。
同前項。
3
指定岩棉板採造型線板
同前項。
4
指定懸吊骨架之抗風壓、抗地震力、水平撓度、構材斷面等性質
1、視個案需求依採購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檢討,除確有必要者外,建議以CNS標準訂定
2、應評估可能符合之國內生產廠商之家數,不得不當限制競爭。
5
指定面板材料(或表面塗裝)之厚度、密度、防火時效、擠型型式性質
同前項。
石材裝修
1
指定石材產地名稱。
1、同前項。
2、建議選用時能參考較具流通性之資料,例如:台灣區石礦製品工業同業公會型錄等相關資料。
2
指定特定之石材物理性質(如:顏色、吸水率、抗壓強度、比重等)
同前項。
油漆工程
1
指定特定廠牌。如以「某某」塗裝有限公司產品名稱作為指定採用規範標準。
同磁磚工程第一項因應措施。
2
設計塗料選用未依其特性、價值性、必要性而選用。造成無法預期之污染或公害。
依使用場所需求確實檢討選用,並注意相關環保法令規定。
3
不當指定檢驗規格高於國內試驗機構所能承作,而必須送至國外特定試驗機構測試,藉以增加工程經費或綁標。
同帷幕牆工程第三項因應措施。
車設備
機械停
1
指定馬達、傳動系統、煞車系統等設備。
同天花板工程第四項因應措施。
電梯
1
列明使用之廠商型號。
1、建議依CNS10594規定辦理。
2、如於招標文件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廠牌或型號者,應依採購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於無法精確說明招標規範之前提下為之,並加註「或同等品」字樣。
輕隔間工程
1
板材採非CNS可檢驗或試驗者。
1、不得限定採用特殊材質、規格或製程之產品。
2、建議物性要求為CNS標準或國內測試機構可作試驗者。
2
指定廁所隔間以五金、腳架等不同材質或特殊要求
加註相關配件僅供參考,廠商得另提產品經核可後據以施作。
3
指定隔間骨架之材料、表面塗裝、抗壓、抗水平力等性質
同天花板工程第四項因應措施。
4
指定面板材料之厚度、密度、防火時效等性質
同前項。
地坪工程
1
指定地毯採特殊規格:每平方吋14針以上或訂定總厚度及背板背襯材質。

同門窗工程第二項因應措施。
2
指定地坪材料之材質、強度、厚度、防火防焰等性質
同天花板工程第四項因應措施。
視聽音響設備
1
委外建築師僅參考單一視聽音響設備公司提供之視聽音響設備規範資料,完全併入設計圖說中未考量設計圖說中列示之規範資料是否造成限制公平競爭之情況。
1.      依採購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於無法精確說明招標規範之前提下列示三家以上廠牌,且加註「或同等品」字樣之方式辦理。
2.      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規定審查委外建築師所提供列示之廠牌型錄及報價資料是否為同等級之產品,及是否有不當限制競爭情形。
3.      採最有利標決標,由投標廠商自列廠牌及規格,招標文件不列示廠牌
衛生消防部分
1
提供三家廠牌型號不同等級,有利於等級較低者得標
所列參考廠牌型號,應符合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及「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第八點規定。
2
指定產品之外型、尺寸、重量、材質
同天花板工程第四項因應措施。
3
指定特定施工方式。
同前項。
4
限制產品需有ISO 9000認證。
依工程會八十八年六月十四日(八八)工程管字第八八○八三九九號函,請勿以ISO 9000系列驗證證書為投標資格限制。
5
指定專利產品。
同門窗工程第二項因應措施。
6
材料規範中僅一家廠家符合規範。
依採購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修正規範。
電氣設備
1
材料設備規範訂有獨家規格。
依採購法規定修正規範,並參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2
繪製設備詳圖(含尺寸)或特殊零件。
依採購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檢討有無限制競爭或取消詳圖。
3
繪製系統控制圖含獨特之控制方式。
依採購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檢討有無限制競爭或取消控制圖。
污水處理設備
1
處理系統流程加入非必要且特殊之處理流程;設計參採之設備造價高昂且(或)設備生產廠家有限制性。
就處理功能所需處理流程外之設備採直接剔除,或優先檢討剔除造價高昂且(或)設備生產廠家有限制性者。
2
處理系統之必要功能處理流程,設計參採設備造價高昂且(或)設備生產廠家有限制性。
就設計參採設備規格(規範)內容剔除該項設備規格(規範)中相關疑有限制之說明敘述文字;惟應保留處理功能所需基本規格說明。
空調工程
1
機械風管詳圖易造成特定廠商。
同電氣設備第二項因應措施。
2
消音箱加註八音頻衰減表,且註明尺寸,易造成特定廠商方符合之情形。
刪除八音頻衰減表,僅註明使用空間噪音值即可。
3
進排風機使用特殊材質或獨家產品。
除特殊情形外應刪除。
4
冰水機組EERCOP值訂定太高,只有國外進口品方可達到,限制國內廠商投標。
修正EERCOP值需符合或優於經濟部所訂定空調系統冰水主機效率標準。
5
中央監控控制元件規格範圍訂定太嚴苛,造成市場壟斷。
只敘述功能要求,控制元件之規格範圍部分,則予以刪除。
6
中央監控控制軟體與其他廠商不能相容,造成水電與空調介面整合困難。
在功能要求加註「控制軟體在擴充或介面整合時軟體需能相容」。
7
中央監控主機軟體使用獨家規範。
只敘述功能要求,不可限制採用何種軟體。
8
冷卻水塔規範加註冷卻水塔之長、寬、高、重量等。
應先檢討有無限制競爭。除有特殊原因(例如:因應樓版載重或空間限制等之需要)外,不要加註。
9
泵之H-Q曲線特別指定需三點之揚程、水量、效率,有限制競爭之情形。
僅指定一點之揚程、水量、效率即可。
10
泵效率訂定太高,只有國外進口品可達到,有限制競爭之情形。
同天花板工程第四項因應措施。
11
盤管訂定過高之耐壓試驗、氣密試驗等,有限制競爭之情形。
同前項。
12
規範加註「製造業績、噸位,且多年以上經驗或實績」,有限制競爭之情形。
依採購法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規定檢討之。
13
規範加註其相關設備特別規定,有限制競爭情形。
1、不得抄襲特定廠商之規格資料。
2、依採購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定技術規範,不得不當限制競爭。
14
保溫風管包覆材料指定特定規格,有限制競爭情形。
同天花板工程第四項因應措施。
其他
1
規劃設計者將單價浮報(低價高報)之情形
1.常用工程項目參考營建物價各地區之單價辦理預算編列,以避免不同建築師所編列之預算單價在同一機關同一單位有不同的單價。
2.決標前或決標後比對投標廠商單價,若有與預算單價差異懸殊者,應提出檢討,並作為爾後標案參考。
2
規劃設計時將數量浮編
1.項目金額比重較大的項目應儘量加以估算檢核檢討後再行辦理招標。
2.決標後的工程估驗期間發現浮編現象時,依工程會訂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三條第(二)款「採契約價金總額結算給付者,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百分之十以上時,其逾百分之十之部分,得以契約變更增減契約價金。未達百分之十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規定辦理。
3.依採購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及契約規定檢討規劃設計者之責任。
3
材料為獨佔性或特殊性之商品,對材質、品牌、規格、尺寸、產地等作不合理之限制。
1.確實審查儘量改為一般性材料,修正後再行發包。
2.決標後的工程可依「採購契約要項」第二十一點規定辦理。
4
材料雖列舉三家以上參考廠牌並加註同等品,惟其中二家在價格、行銷上顯不具有競爭性,且同等品又難有統一認定標準,實為變相指定某特定廠牌。
同前項。
5
於設計圖或施工材料規範或招標文件中指定工法、技術,或限定廠商資格條件等。
同前項。
6
不當指定特定之檢驗項目,且檢驗規格高於國內試驗機構所能承作,致必須送至國外特定試驗機構測試,藉以限制競爭。
依工程規模及特性檢討其必要性

附記:機關辦理採購,其技術規範之訂定,應依採購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條及「政府採
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