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105年1至5月施工查核之主辦機關品管制度缺失統計表
4.01.08:符合「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第五點規定之附表之各類公共工程實施範圍者,或符合「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
規則」者,契約內未規定實施監造簽證
●4.01.10:工程契約內未明定營造廠商專任工程人員應進行督察,並於查驗或查核時到場,或未明定其未依前開規定辦理之處理規定
●4.01.13:未於開工時將工程基本資料填報於工程會資訊網路系統,並於驗收完成後七日內,將結算資料填報於前開系統,或內容不確實、不
完整
●4.01.11:未將核定之委辦監造單位受訓合格之現場人員或廠商品管人員或其他工地相關人員,填報於工程會資訊網路系統備查
●4.01.15:鋼筋、混凝土、瀝青混凝土,以及工程會98年10月29日工程管字第09800480600號函,規定項目(水泥混凝土粗細粒料篩分析、水硬
性水泥墁料抗壓強度、土壤夯實、土壤工地密度、AC壓實度、CLSM抗壓強度、鋼筋續接器、高壓混凝土地磚、普通磚)及其他適當檢驗或抽
驗項目,未於契約明定由符合CNS 17025(ISO/IEC17025)規定之實驗室辦理,並出具檢驗或抽驗報告,或前開檢驗或抽驗報告,未印有依標準法
授權之實驗室認證機構之認可標誌
●4.01.20.02:有無審查或複核施工計畫、品質計畫、預訂進度、施工圖、器材樣品及其他送審資料,或有無審查或複核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製
造商資歷
●4.01.06:監造計畫無核定紀錄,或未確實審查
●4.01.04:無品質督導及查驗紀錄,或未落實,或記載不完整
備註:缺失編號之缺失內容概述如下:
●4.01.01:契約內未編列品管費用,或品管人員訂有專職及人數等規定者,未以人月量化編列,或以百分比法編列之比率不符規定,或未編列
廠商材料設備之檢驗或系統功能運轉測試費用,或未編列監造單位材料設備之抽驗費用,或未規劃臨時照明及臨時給排水設施
●4.01.05:無查核、督導或查驗之缺失追蹤改善紀錄,或內容不確實、不完整
●4.01.20.04:有無辦理施工進度之查核、分析及督導
●4.01.22:未將維護規定納入工程契約,或未編列維護經費
●4.01.99:主辦機關/專案管理廠商其他缺失:
2016年6月29日 星期三
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自105年1月1日起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不代辦之財物勞務類採購標的一覽表
| 自105年1月1日起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不代辦之財物勞務類採購標的一覽表 | |||
| 機關名稱 | 標的分類 | 標的分類代碼與名稱 | 採購標的 |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勞務類 | 911-政府行政服務 | 委託經營管理親子館、少年、婦女暨家庭、老人、親職教育輔導服務中心等,兒童及少年寄養、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居家、視障者服務等 |
|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財物類 | 481-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 |
| 財物類 | 352-醫藥產品 | ||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勞務類 | 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徵選104年至106年度臺北市專用垃圾袋配送廠商、營建工程空氣污染管制計畫、固定污染源許可及稽查管制計畫、加強移動性污染源-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稽查管制計畫、清潔車輛(垃圾車)裝置後處理器(濾煙器)運行維護計畫、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宣導與檢測計畫;廚餘堆肥半成品、溝泥溝土、營建混合廢棄物等再利用處理等 |
| 財物類 | 364-塑料製包裝產品 | 臺北市專用垃圾袋、行人專用清潔箱及掃路用清潔袋等 | |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 勞務類 | 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燈節主燈設計及裝置等 |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勞務類 | 96-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流行音樂教育推廣活動、臺北世界設計之都國際參展暨國際宣傳、國際華人紀錄片影展、民歌40紀念展等 |
| 臺北市各級學校 | 勞務類 | 21-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 午餐外訂盒餐/桶餐、食材採購等 |
| 勞務類 | 642-提供食物服務 | 中央廚房勞務委外 | |
| 財物類 | 23-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 午餐外訂盒餐/桶餐 | |
| 備註1: 有關自105年1月1日起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不代辦之財物勞務類採購類型,敬請參照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採購案件作業程序第4點規定暨本府104年11月30日府授工聯字第10432160100號函。 | |||
| 備註2: 本表係屬列舉項目,請各機關就個案情形及採購性質本於職權自行認定。 | |||
2015年7月9日 星期四
因應 颱風可能來襲
因應 颱風可能來襲:強烈颱風 蘇迪勒 (編號第 13 號,國際命名 SOUDELOR)
提醒:工程尚未完工的學校, 部分學校因屋頂防漏工程已敲除防水層,卻沒有鋪帆布、 也沒有清屋頂漏水孔( 可能是廠商為避免敲除時產生的碎屑阻塞落水管, 已將落水孔確實堵塞封住,下雨前沒有清除), 導致雨水無法宣洩倒灌,造成屋頂下方教室內天花、教學設備、 木地板、、、等、泡水損壞,衍生履約爭議情事, 因颱風極可能來襲,請 貴校儘速召開工務會議,要求廠商事前做好颱風前防災準備工作( 例如:預先購買帆布、固定用繩索、擬定防颱策略、、、等), 以免屆時下班後或週末停班停課沒人處理。
1. 屋頂落水孔:請特別再次巡視清理樹葉,避免阻塞。
2. 水溝是否通暢:校園內及聯絡校外之水路溝渠, 應詳細檢查保持暢通,避免於夏季豪雨或颱風時, 發生阻塞現象而倒灌校園。
3. 測試緊急發電機是否能正常運作,油料是否充足。
4. 測試抽水機是否運作正常: 平時應定期發動檢查是否保持良好可用狀態,如否, 應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並請注意災後電源安全。
5. 地下室筏基、滯洪池、沈沙池的積水是否預先排放或抽乾。
6. 校地位於低窪或鄰近海、溪、溝邊等地區之學校,各校地下室入口處 ,應於水流入口處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
7. 學校屋頂上方如有鐵製或玻璃纖維製之水塔,事前裝滿水, 藉以增加重量,避免被強風吹倒,同理,屋頂如有其他設施(如天線 、擴音器..等等),亦請做好足夠防颱之固定設施或先行拆卸。
8. 各棟校舍大樓如有裝置整面封閉式之鐵捲門,不論為手動或電動, 請於颱風來臨時,選擇適當時機,將封閉式鐵捲門打開, 避免整片鐵捲門因阻風面過大,而被颱風吹垮或掀走。
9. 加強檢查鄰近校園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如有危險之虞, 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10. 請瞭解是否有教職員工學生於山區或警戒區戶外活動,並請其採取避 難措施,尚未出發隊伍請管制其出隊。
11. 其他因颱風可能造成的損失,請做好預防處理。
二、易淹水之學校,請勿再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 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 倘肇致災損,將查究相關人員責任;各項教學設備(如電腦設備、 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等貴重物品, 應請放置於不會淹水之處所,並將門窗鎖緊以防滲水。
三、另施工中的工程,請特別注意
1. 屋頂防水隔熱工程,已刨除防水層者。
2. 施做斜屋頂工程,正在組裝中者。
3. 門窗更換工程,已拆除門窗、但新門窗尚未裝上者。
4. 施工中搭建鷹架,尚未拆除者。
5. 其他因颱風來襲可能造成損害之工程。
四、學校內如有施工中之工地, 學校應要求承包廠商務必做好防颱措施, 如因未依規定做好防颱準備工作,而造成損失或傷害, 應依合約規定辦理。請學校特別正式發文、或傳真、 或召開臨時工務會議、或電話通知(要做電話紀錄), 責成建築師及承攬廠商,準備「防颱準備計畫」,因應可能的颱風帶 來的災害。並請特別強調:「因應颱風可能來襲,請廠商儘速提出「 防颱準備計畫」,並送請監造單位審核確認後, 由廠商依計畫儘速完成防颱準備作業,並請監造單位確認, 倘因可預防卻未預防(應作為而未做為), 導致學校相關設施或設備的損壞, 應由監造單位與施工廠商恢復原狀, 並不得向校方要求給付額外價金」。
五、教育部校安中心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及時通報網
教育局工程科 02-8788-2986
以下資料來源: 中央氣象局 http://www.cwb.gov.tw/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機構災害防救工作檢核表(災前整備)
校名: 查核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
項次
防救災害檢視應注意要點
執行
單位
檢核結果
符合
改進事項
建立防災專卷
1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學校機構防救災害緊急應變手冊
2
各校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任務編組及作業流程
3
各校水電設施圖及操作維護手冊
4
建立災害防救危機工作人員聯絡電話網。
5
彙整各級(區級、教育局、中央)災害防救緊急聯絡電話網。
宣導防災教育
1
危安意識的建立
2
教育全校師生,利用「166」、「167」 氣象錄音電話或密切注意電視、電台、相關網站氣象訊息
3
定期辦理防災實務演練
共水統
公排系
1
公共排水溝是否淤積無法順利排水,水位是否有迴漲現象, 如果阻塞電洽環保局處理
地水統
基排系
1
屋頂落水頭、陽台落水孔、排水管線、排水溝,、出水口、 陰井等是否淤積無法順利排水,水位是否有迴漲現象,有以上現象, 應立刻加以疏通
建築物容易進水位置
1
車道出入口放置沙包備用
2
檢查擋水板固定支架是否穩固,擋水板有無變形破損。
3
防水閘門、水密門是否開關正常,水密橡皮墊是否脆化損壞。
4
天井是否關妥
5
檢視擋土牆排水孔是否正常出水,如果排水混濁帶泥, 通知工務局疏通
建築物機電維生系統
1
電梯升至頂層
2
發電機試車,並補足柴油、電瓶
3
配電室是否運轉正常
4
緊急發電機是否運轉正常
5
消防泵浦是否運轉正常
6
污廢水抽水機及備用抽水機是否運轉正常
7
預先抽乾建築物筏基內積水,當臨時滯洪功能
8
預先抽乾游泳池水
訊信統
電通系
1
電話不斷電系統
2
資訊中心網路聯絡站
門窗
1
檢視鐵捲門
2
關好各層樓樓梯門窗、教室門窗,倉庫門窗,並檢視能否擋風雨
3
關好地下層高窗,並檢視是否有破損
準備應急物品
1
無線對講機充電
2
手動發電機
3
緊急照明、手電筒、電池、乾電池
4
收音機、相機、鑰匙
5
保全卡
6
手工具
7
其他
檢視物件
1
將怕水浸濕物件,先搬移到適當場所存放
2
置放在外物件,確定牢固,容易被風吹走或水流失物件, 應搬移到適當場所存放
3
放置鐵櫃上等之高處物品下移
4
天花板吊扇燈具檢視是否牢固
3 個附件
因應 颱風可能來襲:強烈颱風 蘇迪勒 (編號第 13 號,國際命名 SOUDELOR)
提醒:工程尚未完工的學校, 部分學校因屋頂防漏工程已敲除防水層,卻沒有鋪帆布、 也沒有清屋頂漏水孔( 可能是廠商為避免敲除時產生的碎屑阻塞落水管, 已將落水孔確實堵塞封住,下雨前沒有清除), 導致雨水無法宣洩倒灌,造成屋頂下方教室內天花、教學設備、 木地板、、、等、泡水損壞,衍生履約爭議情事, 因颱風極可能來襲,請 貴校儘速召開工務會議,要求廠商事前做好颱風前防災準備工作( 例如:預先購買帆布、固定用繩索、擬定防颱策略、、、等), 以免屆時下班後或週末停班停課沒人處理。
1. 屋頂落水孔:請特別再次巡視清理樹葉,避免阻塞。
2. 水溝是否通暢:校園內及聯絡校外之水路溝渠, 應詳細檢查保持暢通,避免於夏季豪雨或颱風時, 發生阻塞現象而倒灌校園。
3. 測試緊急發電機是否能正常運作,油料是否充足。
4. 測試抽水機是否運作正常: 平時應定期發動檢查是否保持良好可用狀態,如否, 應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並請注意災後電源安全。
5. 地下室筏基、滯洪池、沈沙池的積水是否預先排放或抽乾。
6. 校地位於低窪或鄰近海、溪、溝邊等地區之學校,各校地下室入口處 ,應於水流入口處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
7. 學校屋頂上方如有鐵製或玻璃纖維製之水塔,事前裝滿水, 藉以增加重量,避免被強風吹倒,同理,屋頂如有其他設施(如天線 、擴音器..等等),亦請做好足夠防颱之固定設施或先行拆卸。
8. 各棟校舍大樓如有裝置整面封閉式之鐵捲門,不論為手動或電動, 請於颱風來臨時,選擇適當時機,將封閉式鐵捲門打開, 避免整片鐵捲門因阻風面過大,而被颱風吹垮或掀走。
9. 加強檢查鄰近校園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如有危險之虞, 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10. 請瞭解是否有教職員工學生於山區或警戒區戶外活動,並請其採取避 難措施,尚未出發隊伍請管制其出隊。
11. 其他因颱風可能造成的損失,請做好預防處理。
二、易淹水之學校,請勿再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 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 倘肇致災損,將查究相關人員責任;各項教學設備(如電腦設備、 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等貴重物品, 應請放置於不會淹水之處所,並將門窗鎖緊以防滲水。
三、另施工中的工程,請特別注意
1. 屋頂防水隔熱工程,已刨除防水層者。
2. 施做斜屋頂工程,正在組裝中者。
3. 門窗更換工程,已拆除門窗、但新門窗尚未裝上者。
4. 施工中搭建鷹架,尚未拆除者。
5. 其他因颱風來襲可能造成損害之工程。
四、學校內如有施工中之工地, 學校應要求承包廠商務必做好防颱措施, 如因未依規定做好防颱準備工作,而造成損失或傷害, 應依合約規定辦理。請學校特別正式發文、或傳真、 或召開臨時工務會議、或電話通知(要做電話紀錄), 責成建築師及承攬廠商,準備「防颱準備計畫」,因應可能的颱風帶 來的災害。並請特別強調:「因應颱風可能來襲,請廠商儘速提出「 防颱準備計畫」,並送請監造單位審核確認後, 由廠商依計畫儘速完成防颱準備作業,並請監造單位確認, 倘因可預防卻未預防(應作為而未做為), 導致學校相關設施或設備的損壞, 應由監造單位與施工廠商恢復原狀, 並不得向校方要求給付額外價金」。
五、教育部校安中心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及時通報網
教育局工程科 02-8788-2986
以下資料來源: 中央氣象局 http://www.cwb.gov.tw/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機構災害防救工作檢核表(災前整備)
校名: 查核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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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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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救災害檢視應注意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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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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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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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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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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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防災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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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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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學校機構防救災害緊急應變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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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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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任務編組及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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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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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水電設施圖及操作維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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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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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災害防救危機工作人員聯絡電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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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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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各級(區級、教育局、中央)災害防救緊急聯絡電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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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防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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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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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安意識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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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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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全校師生,利用「16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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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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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辦理防災實務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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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水統
公排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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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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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排水溝是否淤積無法順利排水,水位是否有迴漲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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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水統
基排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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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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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落水頭、陽台落水孔、排水管線、排水溝,、出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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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容易進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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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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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出入口放置沙包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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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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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擋水板固定支架是否穩固,擋水板有無變形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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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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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閘門、水密門是否開關正常,水密橡皮墊是否脆化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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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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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井是否關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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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擋土牆排水孔是否正常出水,如果排水混濁帶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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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機電維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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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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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升至頂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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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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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機試車,並補足柴油、電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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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室是否運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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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發電機是否運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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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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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泵浦是否運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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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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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廢水抽水機及備用抽水機是否運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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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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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抽乾建築物筏基內積水,當臨時滯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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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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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抽乾游泳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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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信統
電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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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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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不斷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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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中心網路聯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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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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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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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鐵捲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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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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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好各層樓樓梯門窗、教室門窗,倉庫門窗,並檢視能否擋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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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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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好地下層高窗,並檢視是否有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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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應急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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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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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對講機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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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發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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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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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照明、手電筒、電池、乾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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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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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音機、相機、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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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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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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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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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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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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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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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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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怕水浸濕物件,先搬移到適當場所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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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放在外物件,確定牢固,容易被風吹走或水流失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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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鐵櫃上等之高處物品下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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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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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吊扇燈具檢視是否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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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個附件
因應颱風 昌鴻可能來襲,請 貴校確實做好防颱準備,特別是施工中的工程 ,一定要做好防颱措施!!
| 7月8日 (1 天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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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公立機關學校
校長、總務主任、事務組長
提醒:工程尚未完工的學校, 部分學校因屋頂防漏工程已敲除防水層,卻沒有鋪帆布、 也沒有清屋頂漏水孔( 可能是廠商為避免敲除時產生的碎屑阻塞落水管, 已將落水孔確實堵塞封住,下雨前沒有清除), 導致雨水無法宣洩倒灌,造成屋頂下方教室內天花、教學設備、 木地板、、、等、泡水損壞,衍生履約爭議情事, 因颱風極可能來襲,請 貴校儘速召開工務會議,要求廠商事前做好颱風前防災準備工作( 例如:預先購買帆布、固定用繩索、擬定防颱策略、、、等), 以免屆時下班後或週末停班停課沒人處理。
因應 颱風可能來襲:中度颱風 昌鴻 (編號第 09 號,國際命名 CHAN-HOM),中心位置位於北緯 20.3 度,東經 132.5 度,以每小時22公里速度,向西北進行。颱風中心氣壓 960 百帕,近中心最大風速每秒 38 公尺,瞬間之最大陣風每秒 48 公尺,七級風半徑 220 公里,十級風半徑 70 公里。
1. 屋頂落水孔:請特別再次巡視清理樹葉,避免阻塞。
2. 水溝是否通暢:校園內及聯絡校外之水路溝渠, 應詳細檢查保持暢通,避免於夏季豪雨或颱風時, 發生阻塞現象而倒灌校園。
3. 測試緊急發電機是否能正常運作,油料是否充足。
4. 測試抽水機是否運作正常: 平時應定期發動檢查是否保持良好可用狀態,如否, 應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並請注意災後電源安全。
5. 地下室筏基、滯洪池、沈沙池的積水是否預先排放或抽乾。
6. 校地位於低窪或鄰近海、溪、溝邊等地區之學校,各校地下室入口處 ,應於水流入口處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
7. 學校屋頂上方如有鐵製或玻璃纖維製之水塔,事前裝滿水, 藉以增加重量,避免被強風吹倒,同理,屋頂如有其他設施(如天線 、擴音器..等等),亦請做好足夠防颱之固定設施或先行拆卸。
8. 各棟校舍大樓如有裝置整面封閉式之鐵捲門,不論為手動或電動, 請於颱風來臨時,選擇適當時機,將封閉式鐵捲門打開, 避免整片鐵捲門因阻風面過大,而被颱風吹垮或掀走。
9. 加強檢查鄰近校園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如有危險之虞, 應立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10. 請瞭解是否有教職員工學生於山區或警戒區戶外活動,並請其採取避 難措施,尚未出發隊伍請管制其出隊。
11. 其他因颱風可能造成的損失,請做好預防處理。
二、易淹水之學校,請勿再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 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 倘肇致災損,將查究相關人員責任;各項教學設備(如電腦設備、 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等)等貴重物品, 應請放置於不會淹水之處所,並將門窗鎖緊以防滲水。
三、另施工中的工程,請特別注意
1. 屋頂防水隔熱工程,已刨除防水層者。
2. 施做斜屋頂工程,正在組裝中者。
3. 門窗更換工程,已拆除門窗、但新門窗尚未裝上者。
4. 施工中搭建鷹架,尚未拆除者。
5. 其他因颱風來襲可能造成損害之工程。
四、學校內如有施工中之工地, 學校應要求承包廠商務必做好防颱措施, 如因未依規定做好防颱準備工作,而造成損失或傷害, 應依合約規定辦理。請學校特別正式發文、或傳真、 或召開臨時工務會議、或電話通知(要做電話紀錄), 責成建築師及承攬廠商,準備「防颱準備計畫」,因應可能的颱風帶 來的災害。並請特別強調:「因應颱風可能來襲,請廠商儘速提出「 防颱準備計畫」,並送請監造單位審核確認後, 由廠商依計畫儘速完成防颱準備作業,並請監造單位確認, 倘因可預防卻未預防(應作為而未做為), 導致學校相關設施或設備的損壞, 應由監造單位與施工廠商恢復原狀, 並不得向校方要求給付額外價金」。
五、教育部校安中心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及時通報網
教育局工程科 02-8788-2986
以下資料來源: 中央氣象局 http://www.cwb.gov.tw/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機構災害防救工作檢核表(災前整備)
校名: 查核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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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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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救災害檢視應注意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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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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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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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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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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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防災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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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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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學校機構防救災害緊急應變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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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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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災害防救緊急應變小組任務編組及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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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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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水電設施圖及操作維護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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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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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災害防救危機工作人員聯絡電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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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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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各級(區級、教育局、中央)災害防救緊急聯絡電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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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防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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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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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安意識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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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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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全校師生,利用「16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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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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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辦理防災實務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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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水統
公排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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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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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排水溝是否淤積無法順利排水,水位是否有迴漲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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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水統
基排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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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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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落水頭、陽台落水孔、排水管線、排水溝,、出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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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容易進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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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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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出入口放置沙包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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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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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擋水板固定支架是否穩固,擋水板有無變形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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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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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閘門、水密門是否開關正常,水密橡皮墊是否脆化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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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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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井是否關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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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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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擋土牆排水孔是否正常出水,如果排水混濁帶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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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機電維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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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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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升至頂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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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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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機試車,並補足柴油、電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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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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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室是否運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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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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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發電機是否運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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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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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泵浦是否運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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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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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廢水抽水機及備用抽水機是否運轉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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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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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抽乾建築物筏基內積水,當臨時滯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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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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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抽乾游泳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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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信統
電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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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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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不斷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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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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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中心網路聯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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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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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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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鐵捲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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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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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好各層樓樓梯門窗、教室門窗,倉庫門窗,並檢視能否擋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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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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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好地下層高窗,並檢視是否有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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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應急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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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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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對講機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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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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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發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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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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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照明、手電筒、電池、乾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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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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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音機、相機、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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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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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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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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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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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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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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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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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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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怕水浸濕物件,先搬移到適當場所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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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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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放在外物件,確定牢固,容易被風吹走或水流失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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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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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鐵櫃上等之高處物品下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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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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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吊扇燈具檢視是否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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