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103年度無障礙電梯工程)工程執行進度月調查表

1021018(103年度無障礙電梯工程)工程執行進度月調查
收件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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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辦理 103年度無障礙電梯工程 學校  校長、總務主任、事務組長

103年:和平高中、仁愛國小、古亭國小、龍山國中、清江國小、重慶國中(本局102.9.26北市特教字第10240373900號函核定)

1.貴校無障礙電梯工程業經本局(特教科)102.9.26核定在案,請於1021024日(四)前至「教育局報局表單管理系統」填報「▲102年其他修建工程(各行政區)工程執行進度月調查表」,填寫無障礙電梯新建工程預定執行進度

2.為瞭解學校辦理「建造執照、使用執照」的期程,請於「備註欄」填寫 建照號碼 或 申請建照的建管處掛件號碼 或 預計申請建照的時間(填報格式範例: 建照號碼:100-建字第0082    已於101420日掛件申請建照(建管處之掛件號碼為:  )或 預計10152日送件申請建照 )

本案進度管控期程暫訂如下:
核定開始辦理
102.09.26
完成徵選建築師
102.11.30
遞件申請建造執照
102.12.31
取得申請建造執照
103.03.30
上網
103.03.30
決標
103.04.30
申請建照開工
103.06.30
工程開工
103.07.30
工程竣工
103.11.30
遞件申請使用執照
103.11.30
取得使用執照
104.02.28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承辦人:吳華萍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634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926
發文字號:北市教特字第10240373900
附件:核定表1(40373900A00_attch1.xls)
主旨:檢送103104年度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電梯)經費核定表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103104年度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經費核如附表,請貴校於工程決標後將下列資料送本局辦理撥款事宜:
()開決標紀錄、設計監造合約影本及請款經費表,免備文逕送本局特教科。
()工管費支用預算資料請依規定函報本局辦理。
二、核定103年度經費之學校,工程所需委託技術服務費將另案撥付貴校帳戶,請儘速辦理建築師甄選及請照事宜。核定104年經費之學校,工程所需委託技術服務費將於103年度撥付。
三、無障礙環境改善工程,請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政部1011116日修正)及「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作業程序及認定原則」(政部101525日修正)辦理設計、施工、監造及驗收,並建請於發包改善工程施工說明書中載明下列文字:「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保固之標準,須依1011116日最新修正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未符規範標準者,由設計者或承包廠商無償改善至符合為止,始辦理驗收請款」。
四、請各校於工程完工後,檢具竣工檢查表或紀錄、成果報告及其電子檔函報本局。改善項目請依竣工檢查表自行或委託專業勘驗,如改善項目非檢查表之項目,請邀請身心障礙學生或民間團體陪同檢驗作成紀錄。
五、前述請款經費表、成果報告格式及竣工檢查表,均登載於本局特殊教育科/特教設施及設備/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精進校園無障礙環境計畫項下。
六、無障礙環境改善工程施工期間,請儘量避免影響師生教學活動,請妥適注意施工安全相關事宜,並嚴格控管施工進度。
正本: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臺北市立龍山國民中學、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臺北市立重慶國民中學、臺北市文山區實踐國民小學、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臺北市士林區三玉國民小學、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100年度舊資料)
本案本局設定之進度管控停檢點為
099.10.01 核定各校辦理徵選建築師
099.12.31 完成設計監造簽約、報局請撥設計監造費
建築師:完成基本設計(應在99年申請的施工費額度內辦理設計)
學校:辦理基本設計審查
建築師:彙整申請建造執照相關資料,學校用印
100.01.10 建築師:遞件申請建造執照
學校:應向設計單位要求確認,建管處的建照申請序號,確認已送件
建築師:積極協調建管處,辦理補件
學校:每12週召開工務會議,追蹤建照申請進度,及需補件情形
學校:督促建築師準備發包文件,審查發包文件(應在99年申請的施工費額度內辦理設計)
100.03.30 取得建造執照
100.03.30 學校:取得建照後,發文向教育局(特教科)申請施工費(需檢附建照影本)
教育局(特教科):核定施工費及工管費
學校:確認工期合理性,並採用分期估驗計價,例如:每月估驗乙次,或30%、60%、90%、完成驗收並取得使照後,或50%、90%、完成驗收並取得使照後,以上由各校本權責決定,避免乙次付款造成年底預算執行率為0
100.04.30 取得教育局施工費核定函後,上網發包
100.05.30 工程決標
廠商:簽約、辦理營建剩餘資源處理計畫、準備開工申請資料、材料送審、施工計畫品質計畫送審、、等
建築師:監造計畫送審、審查廠商所提材料送審、施工計畫品質計畫、剩餘資源處理計畫、、等
學校:每12週召開工務會議,追蹤進度
100.06.30 廠商:遞件申請建造執照開工
廠商:積極協調建管處申請開工補件、材料送審、、等
建築師:督促廠商申請開工進度,審查廠商所提相關資料
學校:學校:每12週召開工務會議,追蹤進度
100.07.30 建管處:核定建造執照開工申請、辦理放樣勘驗
100.08.10 開工(學校一定要確認有建管處核發的開工核准函
廠商:向建管處申請各樓層放樣勘驗
建築師:施工管理、估驗計價
學校:學校:每12週召開工務會議,追蹤進度、估驗計價
100.11.30 完工
廠商:準備申請使用執照相關資料
建築師:督促廠商準備申請使用執照進度
學校:每12週召開工務會議,追蹤進度
100.12.10 廠商:遞件申請使用執照
學校:應向廠商及建築師要求確認,建管處的使用執照申請序號,確認已送件
五大管線(消防、衛生下水道、無障礙設施、、等)會勘
廠商、建築師:積極協調建管處,辦理使用執照相關資料補件
學校:每12週召開工務會議,追蹤進度
101.012.30 驗收
101.2.30 取得使用執照
101.4.30 結案 

教育局工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