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 星期一

「臺北市政府異質採購評選或審查作業補充規定」,並自105年3月1日起適用(查核金額以上,台北市更嚴格之單行法規)

補充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臺北市公務人員訓練中心於105329日辦理之「105年度午餐採購研習」之相關資料與說明。敬請將此重要訊息轉知承辦採購業務人員。
一,補充資料: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111日北市教秘字第105304 20600號函文轉知臺北市政府1041216日府工採字第10430356200號令以及依臺北市政府10515日府授工採字第10530002000號函,「臺北市政府異質採購評選或審查作業補充規定」,並自10531日起適用。
二,函文內容敬請參閱附件資料。
三,招標前置作業注意事項
    ( )依「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案件應於招標文件公開委員名單,對於不同意公開之委員,將不予遴聘。」之規定,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案件時,應於招標前完成評選委員之成立。
( )依「巨額以上採購,委員建議名單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由機關政風單位負責按核定之名單,徵詢委員受聘意願等遴聘聯繫事宜。委員名單確定後,由機關業務單位接續辦理後續事宜。」之規定,徵詢委員受聘意願等遴聘聯繫事宜應由機關政風單位負責聯繫。
( )有關評選委員人數之組成、出席之規定與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不同,敬請辦理採購學校務必遵守。
四,補充10531日起適用之採購相關表件
主旨:
為本府於1041216日府授工採字第1043035620 0號令發布「本府異質採購評選或審查作業補充規定一覽表」,配合修正本府採購標準作業程序附錄文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案之附錄文件,已併本府105314日府工採字第10510 987400號,登載於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網頁之採購採購事務/ SOP採購標準作業程序知識庫之項下)

說明:
一,依本府10515日府授工採字第10530002000號函辦理。
二、旨揭一覽表將自10531日實施,為協助本府各機關學校依上開規定辦理採購,修正本府採購標準作業程序附錄A、附錄C及附錄D等相關文件,供本府各機關學校參考使用。
三、另有關本府採購標準作業程序章節2.22.33.2節,適用或準用最有利標及異質採購最低標之評選/審查作業流程圖及作業說明,請機關應配合注意上開一覽表規定,相關流程圖及作業說明,本府將另行修正後公布於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網頁( https:/ /gpis.taipei )
四、本案暨相關附件已登載於本府採購業務資訊網網頁之採購事務/招標文件範本之項下,請逕行上網下載參酌。
五、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由各一級機關先行彙整問題後,再洽詢本府承辦人。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