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總務工作實務參考目錄

九月 26, 2012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總務工作實務參考目錄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總務工作實務參考目錄
局長序………………………………………………吳清基
總務聯合服務中心序………………………施台珠
前言導讀 …………………………………………陳澤民
第一篇 基本練功房               頁次
第一章 總務工作入門1
第一節 總務重點工作1
壹、總務工作分工職掌1
貳、學年度總務工作計畫6
參、總務處全年例行工作8
肆、最有利標、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公開取得企畫書報價單之比較
含採購金額級距20
伍、如何主持開標 (開標作業流程執行重點與注意事項)21
第二節 文書重點工作26
壹、交接業務26
貳、辦理文書作業講習(請參考第三篇第十一章)
參、文書管理(請參考第二篇第六章)
第三節 事務重點工作32
壹、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的使用32
貳、招標與決標公告刊登35
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的登錄38
肆、工程採購文件存檔資料一覽表42
伍、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採購招標各階段自我檢核表43
陸、工程預算與工管費編列範例46
柒、綠色採購成果統計報表填寫說明52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協助各類場所辦理消防安全設備分散檢修申報一覽表53
第四節 出納重點工作55
壹、所得稅報繳55
貳、薪資給付加強內控55
第二章 法令56
第一節 總務法令規章56
第二節 學校相關法令與罰則(請參考附錄) 
第三節 學校廁所相關法規(請參考附錄) 
第四節 無障礙環境相關規定(請參考附錄) 
第三章 作業流程61
第一節 文書作業61
壹、文書處理流程61
貳、文書製作電腦作業流程62
、檔案稽催管制流程63
肆、發文流程64伍、收文流程65
陸、檔案管理流程66第二節 公文調卷流程67
第三節 機密公文調卷流程67
第四節 公文銷毀流程68
第五節 公物報修流程69
第六節 來賓會客流程70
第七節 信件包裹傳真收發流程70
第八節 消耗品領用流程72
第九節 場地開放借用流程72
第十節 物品請購流程73
第十一節 物品採購流程74
第十二節 核銷付款流程75
第十三節 廠商請款流程75
第十四節 勞務採購作業流程76
壹、保全服務(建築師甄選)76
貳、校外教學參觀旅行活動77
參、國小營養午餐供應78
第十五節 財物採購作業流程79
壹、年度預算教學設備採購79
貳、國中午餐餐盒採購80
第十六節 營繕工程作業流程(校方、廠商、建築師應為事項)81
第十七節 底價訂定流程87
第十八節 估驗計價流程89
第十九節 財產報廢流程90
第二十節 財產物品盤點流程91
第四章 採購招標、訂約、履約、估驗計價、結算驗收92
第一節 招標文件製作與注意事項92
第二節 勞務、財物採購招標文件一覽表94
第三節 工程採購招標文件一覽表95
第四節 無效標判定要件96
第五節 契約製作及其注意要點98
第六節 契約變更所需相關資料99
第七節 勞務、財物履約注意事項99
第八節驗收結案注意事項 99
第九節 工程驗收紀錄填寫參考範例101
第十節 有建照案件申報開工應備資料102
第十一節 監造計畫綱要(請參考光碟附錄) 
第十二節 品質計畫製作綱要(請參考光碟附錄) 
第十三節 施工計畫撰寫要點(請參考光碟附錄) 
第十四節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請參考光碟附錄) 
第十五節 勞工安全教育訓練應包含內容103

第二篇 進階QA
第一章 採購總論104第一節 招標履約狀況處理104
第二節 招標方式106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21:18 │ 點閱 (25)│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總務用文件

九月 24, 2012

工程目前缺失

工程目前缺失
一標:
沖孔板一樓油漆橫向滴流
 
 
三標:
至善樓2樓有鐵條未收,已移至一樓書櫃旁待收。
二三樓外牆污水排放,未接管至地面,漫流至牆邊順牆地至樓下洗手台滴濕人
二三樓廁所窗戶未安裝復原
至真樓前黑色軟地磚被鷹架打散四塊無法裝入
至真樓前黑色軟地磚前木地板一塊被鷹架施工導致邊緣碎裂
知音樓無障礙斜坡前綠色PU污泥未清洗
汽車道近禮堂處沙堆垃圾未清除、ㄇ型鋼兩塊未復原
至善樓一樓一年級後花圃垃圾未完全清除,水泥塊黏著牆壁角及窗戶紗窗,油漆沾染植物
至善樓一樓一年級鋁隔窗安裝成拱狀不牢實
假柱焊接不完全,鋼鐵切割處銳利,請全面檢修
 
 
 
新工處人行道:
羅斯福路辛亥路口人行道上腳踏車架放於學校內未復原且未做安全阻隔措施,會造成學生受傷
古亭國小汽車門監視器線路被挖土車挖斷未復原(2012/08/14/08:36挖土機進場,08:50監視器受挖地震動,08:52監視器斷訊)
 
古亭國小汽車門汽車初入反射鏡被拆除未復原
古亭國小大門旁公告欄下框被施工破壞未復原,易割傷行人
古亭國小大門兩側施工污泥黏著牆壁未清除
巡守隊巡守亭移至校內未復原 
羅斯福路三段199號人行道土地鑑界地樁被挖除
工程持續進行中,恐有其他新增缺失事項,建請貴處辦理驗收時通知本校會驗(羅斯福路三段與辛亥路交界區)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18:58 │ 點閱 (22)│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待辦事項

教育部102年度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

臺北市10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共同供應契約
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14893034&ctNode=33604&mp=104001
  • 共同供應契約
  • 作業手冊
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專區上線~(2012/02) 
https://b2b.cathay-ins.com/SCPLP/Default.aspx
校園國泰集團中國泰人壽承接學生團體保險已有多年,
本次國泰產險參與承保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未來對於校園的整體風險防護,
國泰集團將做更完整的服務。

若對本商品有任何詢問,可洽詢國泰產險免費服務電話0800-036-599
   2011/12/14

網址:www.cathay-ins.com.tw

公共意外險專區  http://mtplp.msig-mingtai.com.tw/web/

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作業手冊 

http://srm.ib.gov.tw/ezfiles/2/1002/img/22/490814428.pdf

 
教育處國教科業務報告
101.05.03【公私立國中小學及幼稚園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一、    教育部自9921日起為全國高中職以下學校及幼稚園
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並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二、    101年度投保廠商為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保險期間:自中華民國 10121日零時至102131日午夜12時,
為期1年。
三、    學保與公共意外保險比較
公共意外險學生保險
被保險人學校學生
保險標的被保險人依法對第三人應負責任學生自身之生命及身體
保險金額係為責任保險故採責任限額,即損害填補定額保險,即定額給付
賠償責任過失責任無過失損害填補
承保範圍意外傷害、財物損失意外傷亡並包括疾病
保費繳付教育部全額支付學生家長部分負擔

四、    有關學校辦理校外教學等活動,除可視需求投保旅遊意外殘廢及醫療等相關
保險外,亦可擁有「學生(兒童)團體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障。
檢附契約條款(附件)。
 
 
「多一層保障˙少一份負擔」-
教育部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全面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資料來源:http://www.edu.tw/news.aspx?news_sn=3084
發稿單位:國民教育司發布日期99-01-26
單位聯絡人:蔡艾倫聯絡電話7365763電子信箱alien@mail.moe.gov.tw
提供師生健康安全的校園,是教育部最基本而重要的責任,也是全體教育工作者所關注的事項。
教育部當前五大教育施政主軸,
其中第五項即是「以健康校園為園地」,為的就是讓學生及教師能夠在健康安全的校園中學習、教學與成長。
因此教育部在本(99)年21起,將全面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除了原有的「學生團體保險」,可用來保障學生的生命及身體以外,今年更推行了「公共意外責任險」,進一步保障校園內的安全。  
教育部表示,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承保範圍為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3人體傷、死亡或第3人財物損害,經認定係屬學校責任者,保險公司將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校方並應主動協助辦理。  
9862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幼稚教育法、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與職業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每年皆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經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未來除了校內學生、志工家長、洽公人士,甚至包含至校園運動之社區居民等,都在保險對象範圍內。
教育部表示,98年已編列5,921萬元經費,全面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費,以因應本項業務之推行。  
去(98)年教育部已結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產業保險同業公會、臺灣銀行採購部等相關單位以及學者專家之意見,開會研擬保費之計算方式,並依照實際需要,於保險範圍內增訂各項附加條款,如:國內校外教學活動、游泳池及電梯等場所之附加條款內容,使被保險人獲得更進一步的保障。  
各級學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將於今(99)年21全面實施,此為中央政府首次推行之新興業務。按契約條款之規定,各家承保之產險公司需定期提供理賠案件及金額之相關統計資料,而未來教育部將依據前述相關統計數據,做為未來本案施行方向之評估依據與內容調整之參考。  
教育部推動本項業務之目標,旨在提供師生及一般民眾於校園中發生意外時,能獲得基本的理賠保障,使校方及教職員在執行勤務時,免於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索賠壓力;並將藉由教育層面宣導公共安全意識,呼籲學校對於校園公共安全之重視,進而強化一般大眾風險管理之概念,以有效防止意外之發生。期待藉由本案之推動,可有效降低各級學校因校園意外事件而造成之損害賠償比率,並落實公共安全之觀念。  
資料來源:http://www.edu.tw/news.aspx?news_sn=3120
 發布日期 99-02-08 教育部保證「學生團體保險」、「公共意外責任險」不受保險法第107條修正的影響 有關27聯合晚報報導「寒假來臨,社福團體最近為弱勢兒童舉辦冬令營、育樂活動,卻因保險法第107條『兒童保險條款』修正案本月3日生效後,根本找不到保險公司願意承保旅遊平安險和意外險,活動只能被迫停擺」的報導,教育部針對該報導特予說明:由於今(99)年21全面實施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及原已辦理的「學生團體保險」係屬法律明定需投保的保險,不受保險法第107條修正的影響,請學校及學生家長放心。

教育部再就聯合晚報報導「2月下旬學校開學之後,學校的學生平安保險可能也會受影響,影響嚴重」一節,進ㄧ步澄清表示:「學生團體保險」、「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係依據幼稚教育法、國民教育法、高級中學法與職業學校法明文規定辦理,不但「學生團體保險」可以如過去一樣正常的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其投保的內容也包括學校校外教學或活動發生意外事故的附加條款。因此,開學後,學校倘進行校外教學,除可購買旅遊意外殘廢及醫療保險外,同時擁有「學生團體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的保障。

為保障校園的安全,教育部已於今(99)年21起,全面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結合原有的「學生團體保險」提供更周延的保障,完全不受保險法第107條修正的影響。同時,教育部未來將依據各家承保產險公司理賠案件及金額之相關統計資料,進ㄧ步檢討「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投保的內容與保額。
 
相關法規彙整

幼稚教育法
  17-1
幼稚園應辦理兒童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兒童申請理賠時,幼稚園應主動協助辦理。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幼稚園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前項之經費,由教育部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


 國民教育法
  5-1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學生申請理賠時,學校應主動協助辦理。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前項之經費,由教育部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
 高級中學法
  6-3
高級中學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學生申請理賠時,學校應主動協助辦理。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高級中學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前項之經費,由中央主管教育機關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
 
 職業學校法
  15-2
 職業學校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學生申請理賠時,學校應主動協助辦理。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前項之經費,由教育部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

 
 保險法
107
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時,以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主管機關所規定之金額。

135
第一百零二條至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十條至第一百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三條及第一百二十四條,於傷害保險準用之。
校園加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單一事件理賠上限2000萬

2010年1月27日 01:08
  • 教育部99年1月26日召開「『多一層保障‧少一份負擔』─教育部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全面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記者會,宣布自今年2月1日起,教育部全面實施高中職以下學校及幼稚園面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學校志工、進入校園運動的社區居民等也納入,單一事件理賠最高金額新台幣2000萬元。圖右三為常務次長陳益興、右二為國教司長楊昌裕。〈圖/記者慶正〉

記者慶正/台北報導

為確保校園安全,自今年2月1日起,教育部全面實施高中職以下學校及幼稚園面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學校志工、進入校園運動的社區居民等也納入,甚至未來食物中毒、電梯故障、校園意外等都可理賠,單一事件理賠最高金額新台幣2000萬元。

教育部26日召開「『多一層保障‧少一份負擔』─教育部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全面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記者會,教育部長吳清基出席。他與國泰世紀、新光、富邦、台壽保、泰安、明台產險公司代表,共同簽署約定書,宣示校園安全保障上路。

吳清基說,給學生多一份保單,執行健康校園政策;未來學校志工及到學校運動受傷的居民等,都在理賠範圍內,使家長更放心。

國教司長楊昌裕指出,今年2月1日起,全面實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原有的「學生團體保險」投保對象是「人」,「公共意外責任險」投保對象是「學校」,進一步保障學生安全。

楊昌裕表示,加入保險的學校為高中職以下公私立學校,全台灣總共5522所,有356萬多名學生受惠,未來食物中毒、電梯故障突然失速掉落、遭高壓電擊死亡、椰子樹打傷等事故,都在理賠範圍。

他說,每一意外事故體傷或死亡,最高理賠2000萬元,每一個人身體體傷或死亡以及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最高理賠200萬元。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承保範圍為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意外事故,導致第3人體傷、死亡或第3人財物損害,經認定是學校責任者,保險公司將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校方並應主動協助辦理。

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意外保險業務部經理林宗輝強調,本險著重在確認責任與協助雙方和解,業務員絕對會在「第一時間」就協助校方處理事故。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副秘書長李敏瑞指出,除了校園安全的確保,也期盼各公私立企業主都能重視「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行政院金管會保險局組長施瓊華強調,學生除了個人金融理財學習之外,也要學習風險預防管理。透過「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校園可經由產物保險業者的宣導和檢視,降低和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楊昌裕指出,每一個案自付額為新台幣2500元,可透過校務基金和家長會共同籌措。今年度每校自付保費為新台幣9500元,共計編列預算5921萬元,但每年保費不一。「各家承保的產險公司需定期提供理賠案件及金額相關統計資料,做為明年度保費金額的參考。」

常務次長陳益興表示,6家承保產險公司由各縣市自行洽談簽約,目前已接近完成,保證可以在2月1日順利上路。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17:31 │ 點閱 (107)│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日工作紀錄

九月 22, 2012

待辦事項

1更改台電契約容量
2.中華電信節費限制
一年級前夜燈區會漏電
體表會前前門欄杆、遊戲器材油漆
體表會前操場樹木整修
飲水機加貼開關機時間,調整適當時間開關電源07:00開機,一樓18:00關機,二三樓16:30關機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19:44 │ 點閱 (14)│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待辦事項

古亭較大預算規劃

1.全校電視拆除
2. 鋁門窗更新
3.至美樓走廊雨天大水 (增設水道或加裝雨披)
4.教室壁癌
5.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13:52 │ 點閱 (11)│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待辦事項

最有利標作業手冊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10:09 │ 點閱 (11)│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採購事務

九月 20, 2012

宜蘭縣立國吳沙民中學教室黑板照度檢測實施辦法:標準照度,黑板不低於—500Lux;一般教室桌面不低於—350Lux為原則。

宜蘭縣立國吳沙民中學教室黑板照度檢測實施辦法
一、    依據:
1.宜蘭縣政府93.11.15府教體字第0930142691號函辦理。
2.本校學生視力保健重點實施計畫。
二、    目的:
1. 協助總務處了解學校照明情形,以便更新改善照明之用,並確保學生視力保健之照明環境。
2. 瞭解不同時節學校學習空間照明情形及變化。
3. 讓學生瞭解閱讀空間的照明,照度充足與否對視力是有影響的。
三、    實施時間:每年六月、十二月,各作一次全校檢測。陰雨天作不          
定時檢測。
四、    實施方法:
1. 由護理師逐班檢測,並記錄作參考備用。
2. 每班黑板照度分六個面向,學生桌面以九分法檢測。
3. 班級檢測結果,製作表格以書面資料,通告導師,並建議應注意之方位,提醒光線不足之座位,隨時注意是否須開燈或遮蔽。
4. 檢測時間以不影響學生上課為原則,利用下課或午休時間。
5. 製作全校「教室照明建議表」,向學校提出報告,並建議總務處改善修補。
6. 標準照度,黑板不低於500Lux;一般教室桌面不低於350Lux為原則
五、    檢測用具:檢測儀器、記錄表格。
六、實施表格:檢測教室照明登記表(附件一),及建議表。
七、此辦法經  校長同意後實施,修訂後亦同。
班級教室照度檢測
時間:101.01.13
地點:各班教室 
 
 
 
 
 
 
 
 
以下參考資料:
 
教室照明測量登記表
_______  年級  ________  班級    _______________ 專科教室
黑版面                       測量日期_____________   天氣____________
        30公分                   30公分               30公分
10公分                                                       10公分
   
10公分                                                        10公分
                                                       

10公分                                                        10公分
30公分                   30公分               30公分
1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4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7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2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5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8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3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6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9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教室及四周照度
牆壁
        1公尺                 1公尺                1公尺                                               
1公尺                                                     1公尺 牆
                                                 
1公尺                                                     1公尺
1公尺                 1公尺                  1公尺
牆壁
1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4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7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2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5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8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3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6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9未開燈____ 開燈____
                   
      
教室測光結果及建議表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23:01 │ 點閱 (27)│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總務用文件

臺北市國小新一代校務行政系統自然人憑證認證步驟

臺北市國小新一代校務行政系統自然人憑證認證步驟
http://etweb.tp.edu.tw/epa/paper_show.aspx?EDM=EPS201209191611411LN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19:33 │ 點閱 (18)│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學生事務

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

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省電、省油、省水、省紙)專案』計畫
一、依據經濟部10063日經授能字第10000073760號辦理(附件2)
二、「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省電、省油、省水、省紙)專案』計畫」,詳如附件1
三、有關用電指標(EUI)基準值查詢方式,請逕依附件3之步驟查詢。
四、請承辦人詳閱公文及附件1~3,如有疑問之處,可洽本部承辦人王小姐,電話(02)7736-7927,或可洽詢經濟部葉光哲先生,電話(02)2772-1370#648
附件一:四省計畫附件二:原函影本附件三:EUI查詢
計畫目標
()總體四省目標:
1、每年用電量、用油量及用水量以負成長為原則,其中用電量、用油量及用水量以96年為基期年,並分別以至104年總體節約用電、節約用油及節約用水10%為目標。
2、配合行政院核定之「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方案」,101年中央執行單位(學校除外)公文線上簽核績效指標為30%,另訂定公文線上簽核績效指標之積極目標,於10440% 
註:臺北市用水量以99為基期年,101年相較99年應降低用水5%。
()個別執行單位四省目標:
1、節約用電目標:執行單位每年用電量以較前一年減少1%為原則,並依執行成效逐年檢討年度節約用電目標。其中執行單位之用電指標(以下簡稱EUI)高於同類型機關學校EUI基準值(以下簡稱基準值;各類型機關學校之基準值,詳如附件1)者,應積極採行各項可行措施,最遲於104年前將EUI降至基準值;執行單位為國中、小學、幼稚園、托兒所等者,每年用電量以不成長為原則。
2、節約用油目標:執行單位每年用油量以較前一年減少1%為原則,並依執行成效逐年檢討年度節約用油目標;執行單位為警勤、消防、醫療救護、工程、國防戰備訓練、檢察、調查、矯正、關稅及稽查取締等單位除外。
3、節約用水目標:執行單位每年用水量以較前一年減少2%為原則,並依執行成效逐年檢討年度節約用水目標
4、節約用紙目標:執行單位應擴大實施公文電子化處理及逐年減少採購公文用紙及影印用紙之數量,其中屬行政院核定之「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方案」實施範圍者,除應於101年底完成建置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外,以「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方案」之公文線上簽核績效指標101年達30%104年達40%為目標,並逐年檢討。
國民小學節能減碳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  市政府民國100年  月  日府  字第100   號函辦理。
二、目的:為落實行政院「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精進本校節約能源成效,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三、目標:
1、用電節約率:以99年為基期,每年用電量負成長2%以上為原則,至104年累積節約率達10%,並達到經濟部所訂定年度用電指標(EUI)基準值以下,每年用電量以不成長為原則。
2、用水節約率:以99年為基期,每年用水量負成長2%以上為原則,至104年累積節約率達10%;並達到經濟部所訂定政府機關及各級學校之單位人均用水量基準值以下。
3、用油節約率:以100年為基期,每年用油量負成長2%以上為原則,至104年累積節約率達10%,用油量以不成長為原則。
4、用紙節約率:於101年底前完成電子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並依行政院「電子公文節能減紙推動方案」公文線上簽核績效指標,101年線上簽核公文達30%、104年達40%為目標。
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填報網站  http://egov.tgpf.org.tw/Login.aspx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18:28 │ 點閱 (46)│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日工作紀錄

九月 19, 2012

畢業旅行招標案時,學校明定要去那些景點與路線到底合不合採購法?

引用資料來源: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62702346
1、辦理畢業旅行招標案時,學校明定要去那些景點與路線到底合不合採購法?可不可以?
2、「學校畢旅指定景點會有圖利該景點廠商之嫌」的說法是否合理、合法?為什麼?

可以,因為景點與路線就是規格,規格當然是依照需求訂定,而不是怕出問題由廠商給一個不符合需要或不恰當行程。
答:標案內容指明景點,是要求旅行社必需提供的服務內容,不違背採購法。

答:投標廠商是旅行社而非該旅遊景點,而且學校付款是給旅行社而非該景點,所以圖利特定廠商(旅遊景點)的說法並不成立。

不會違反採購法,如果不指定景點,行程無法安排,自然也就無法報價。
  例如學校在台北,指定台中的景點跟指定屏東的景點,光是車資就差很多;況且如果有門票的支出,指定不需
  門票跟需要門票的點,也差很多,因此招標資訊必須詳細,不會違反採購法。


使用最有利標辦理招標是不違法,最有利標精神如下:
最有利標之精神,就是要讓機關能依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評審標準,就廠商投標標的之技術、品質、功能、商業條款或價格等項目,作綜合評選,以擇定最佳決標對象。由於是綜合評選之結果,所以得標者可以是一個分數高、產品品質好、功能強而價格雖高但屬合理之廠商。一方面讓機關在既定之預算規模下,買到最好之標的,把預算用得最有價值;另一方面亦可鼓勵廠商從事非價格之競爭,避免惡性低價搶標。
以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辦理之異質性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不論採購金額大小,不宜以最低標方式辦理決標者,均得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最有利標決標。至於「異質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之定義,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6條規定,為「由不同廠商所供應之工程、財物或勞務,於技術、品質、功能、效益、特性或商業條款等,有差異者」。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所稱專業服務,指提供專門知識或技藝之服務;包括法律、會計、財務、地政、醫療、保健、防疫或病蟲害防治、文化藝術、研究發展及其他與提供專門知識或技藝有關之服務。

旅行社就是提供旅遊之專門知識的有關服務,符合採購法及最有利標精神的方式辦理。


 

註:景點因範圍很大,容納很多人,通常不會只進入三家以內旅行社人數即爆滿額滿。但指定住宿場所當日住滿人數有限,因房間容量有限,只要旅行社該日包下該住宿場所,其他旅行社就無法來投標,就變成有綁標效果,所以是不能指定住宿場所的。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19:49 │ 點閱 (28)│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採購事務

八月 31, 2012

總務文件下載範本(word檔)

總務文件下載範本(word檔)
http://www.general.ncnu.edu.tw/ias/document.htm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22:41 │ 點閱 (10)│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總務用文件

古亭二印象

古亭二印象
一片很會長草的操場大草原!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22:40 │ 點閱 (11)│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工作心得

八月 14, 2012

101學年度新進教師座談會 總務處報告 101.08.24

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101學年度新進教師座談會 總務處報告  101.08.24 
 
一、        每個月薪津於前月底寄發E-mail通知入帳,每月月初1-- 5日即可領當月薪。
二、        請至臺北富邦銀行辦理薪津劃撥開戶【如需「優惠定存」則另開一戶】),請把存摺封面影印繳出納組。
三、        符合交通費補助者請至事務組申請辦理,需繳交戶口名簿等影本。
四、        若有油印需求請洽油印室秀蘭小姐。油印請預留3個工作天,以利安排油印時間,若油印數量在100張以下者,請用影印。
五、        本校影印機使用採用密碼控制,目前已設定完成,主要以黑白為主,每位導師(科任)老師可印1500張。
六、        學校平面圖和各處室及教室分機號碼詳教師手冊/總務處資料。
七、        校舍建築管理檢核表(一般教室用),請即刻檢核,有不符合安全之處,請立即載明,並於101829日前告知總務處事務組組長,以便規劃緊急處理。
八、        學校保全上午700解除設定,下午則為600全部進行設定(星期六日除特殊情形外,一律不解除)側門停車場2200—0600電動門停止供電,汽車無法再進出。上班時間為管制人員,將謝絕一切推銷或訪問,若有其他因素需於上班時間內訪客,請務必事前與警衛室通知並確認,且訪客一律走正門,經登記、換證始可進入,否則概不放行。若上班時間有家長送學用品者,在接獲警衛室通知後,請學童至警衛室領取
九、        各項公需文具用品領用請至總務處事務組洽辦,並填妥「消耗品領用單」後,始可領取。
十、        各班若有需修繕事項,請至學校網頁中填妥「修繕申請單」後送出即可。
十一、校具、公物,將填制財產移轉表(含教師辦公桌、學生課桌椅等),請簽收並妥為管理維護。
十二、飲水機的飲用水有三種水溫,分別約(冰水)20(溫水)40(熱水)100度左右,目前熱水全部鎖住,若需使用者請至總務處申請熱水鎖匙,並請於使用完熱水後,務必以溫水或冰水放流10-秒以避免意外事件,並確實指導學生安全使用杯子飲用。
十三、 8月29前,分發四聯單調查表及注意事項,9月7收四聯單調查結果。9月14分發收費四聯單,繳費期間預計自9月17起至9月26止(依通知單為準)。繳費方式詳見四聯單上說明。 
 
總務處是幕後單位,在經費及法規規範下,用『心』服務學校所有師生需求! 
歡迎您的加入!祝健康順心!                  
 
後學古亭國小教師兼總務主任  洪志文  敬上  101.08.14
地址:10647大安區古風里5鄰羅斯福路三段201號(連絡箱 026
電話:2363-9795-831 、 手機:0968109871 、 傳真:2363-7599
E-mailhome7win@tp.edu.tw E-mailhome7win@livemail.tw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23:56 │ 點閱 (44)│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日工作紀錄

查到學校的里鄰了 及 台北市大安區古風里_首頁

台北市大安區古風里_首頁

http://www.ume.com.tw/106005/Default.htm
 
臺北市區里鄰電子地圖 http://www.czone.tcg.gov.tw/tp92-1/first_frame.cfm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門牌整合檢索系統   http://www.houseno.tcg.gov.tw/
 
後學 古亭國小教師兼總務主任  洪志文  敬上傳  101.08.14
地址:106 47大安區古風里 5  羅斯福路三段201號  (連絡箱 026
電話:2363-9795-831
手機:0968109871
傳真:2363-7599
E-mailhome7win@livemail.tw  home7win@tp.edu.tw(急事請以電話告知收信)   我的SkyDrive網路分享空間https://cid-fb57c44f87af9514.skydrive.live.com/home.aspx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23:14 │ 點閱 (28)│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1)日工作紀錄

八月 11, 2012

古亭初印象

一所有駱駝、斑馬、長頸鹿彩色石像的學校。
發佈者: 阿文老師 at 12:37 │ 點閱 (20)│ 修改管理迴響迴響 (0)工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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